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,2×19年5月,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商品
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,2×19年5月,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商品,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买价款为400万元,增值税额为52万元,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万元,相关款项均已支付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,甲公司在编制2×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,“购买商品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”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( )万元。
A、452
B、300
C、476
D、408
【正确答案】A
【答案解析】购买商品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”项目应抵销的金额=400+52=452(万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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